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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一份報上讀到這篇文章, 覺得自己過去有些想法也許不太正確。

文 /梁玉芳

「你爸爸不想跟我結婚,我想分手。」父親的女朋友在話筒那端吐露心事。這位父親的新女友,小父親廿一歲,也六十多囉。

在中學任教的K說,八十二歲的父親喪妻十多年來,一直都有「知心的女性朋友們」,約著跳老人舞廳、喝咖啡。他記得,父親七十多歲時那任女友六十多歲,外表挺拔的父親還嫌她「看起來太老」,同時還有四十多歲的密友。

K說,他很謝謝父親讓他知道,不論年齡,「人是一直可以談戀愛到老的。」也謝謝多位「老爸的女朋友」,讓父親老年生命變得豐富。

台北市龍山老人中心裡,許多老人來這裡聊天、下棋;大家都知道,正在深情對唱的八十多歲的阿公和七十多歲的阿嬤「在一起」,意指他們是一對情侶。

總幹事張美珠說,因為阿公會幫阿嬤拿包包,每天陪她走回家;出去遊覽坐車時,她也會為他占一個位子。「就像年輕人一樣啊,拉拉手、說說話。人的情感需求永遠都在。」張美珠說。

情人節 總不見「老」情人

台灣一年過兩次情人節,愛情被無盡歌詠,但眾多廣告中不見「老情人」身影酖酖老年情人,七夕牛郎、織女,似乎總也不老,雞皮鶴髮談戀愛,讓眾人大驚小怪。諾貝爾獎得主楊振寧兩年前與少妻翁帆的「八二/二八」婚事,讓人談論至今。

「這個社會故意看不見老人情慾。」曾任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的陽明大學教授王增勇說,忽略了銀髮族對愛情、對性的需求;一旦不小心發現「老人還能愛」,就視為奇譚,訕笑或不諒解。這顯示的正是社會的老年歧視。

例如,社會新聞曾出現九十歲老翁與八十歲女友幽會被抓姦,員警對「加起來一百七十歲」的老情人還能「搞出名堂」驚訝不已。

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黃長玲也認為,對老人情愛的看法,與社會如何看待老年有關;以為老人就是單調、古井不該生波了,因此「廿歲的人很難想像五、六十歲為什麼還能、為什麼需要談戀愛?」

李歐梵 半百之後享熱戀

知名作家白先勇提及老友、中研院院士李歐梵半百之後,與李玉瑩的熱情婚戀時寫著:「我們年輕時總有一個相當霸道的斷論:以為中老年人已經沒有也不需要浪漫式的愛情了,這完全是年輕人的誤診。」

所以,情人節沒有老人家的分;老人家沒有公開談戀愛的地方;動作親密些,都要擔心被罵「老不修」。

其實,成大醫院調查指出,三分之一的老年人仍有規律的魚水之歡,每月一到兩次者最多。但黃昏之戀的要素中,關愛與陪伴比性愛更重要。

歷滄桑 情愛恰似流星群

比台灣早進入高齡社會的日本為銀髮族群情愛出了漫畫「黃昏流星群」,裡面有句對白:「兩個年紀加起來一百歲的人,正是談戀愛最好的年齡。」因為嘗過人生滄桑,才對愛情有更多寬容;愛情對老年人來說,正像黃昏的流星,短暫卻璀璨。

K觀察,老來對情愛看法,男女仍很不同,老男灑脫,老女多慮。父親一向堅持「當女朋友就好,不結婚」;但上了年紀的女性還是在意名分,兩人在朋友聚會公開露臉,「別人會以為我是什麼?」K常出面「喬」父親情事,安撫老爸女友的心情。

談結婚 牽動子孫與財產

父親的考慮是,老年人結婚不像年輕人是由零開始,建立自己的家;而是牽動兩人背後的一串子孫,「財產、照顧義務,這些都是很麻煩的」。曾有位女友比老爸有錢,他不想高攀;他老當益壯,也不想老來為人侍奉湯藥。老人家的現實考量多過浪漫。

婚不婚是個兩代難題。上班族玉蕙說,婆婆每天帶孫去社區公園散步,認識了同樣帶孫的伯伯,由每天打招呼到閒聊,漸漸發展出「帶孫約會」模式。兩家子女都見過面了,伯伯去年底提出求婚,倒讓玉蕙和先生楞住了。

「該不該讓婆婆結婚呢?」玉蕙說,伯伯家中有失業兒子,傳說是「卡奴」,婆婆會不會被拖累呢?但話說回來,為人子女有權否決長輩的婚事嗎?

一名極想尋得晚春歸宿的父親報上投書:「女兒,讓我結婚吧!」老父自述老妻過世後,他「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到公園看人釣魚、一個人在涼亭打盹」,直到認識同是喪偶的她,想結婚卻遭女兒反對:「老都老了,結什麼婚?只是多個人來分遺產而已。」

春已遲 子女何不學放手

老父寫著:「讓老爸安心找老伴,就當作是你們的孝順。…遺產由三份變成四份,也差不到哪裡去。」「女兒與女友我都愛,請不要讓我做選擇題!」

王增勇指出,成年子女反對父母再婚,常出於對過世父母的忠誠或財產考量;其實,更重要的是老年人的幸福感;如果財務做好安排,或婚或友或同居,「當事人才是主要的決定者」,子女就放手讓父母享受晚春情愛滋潤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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